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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标管理责任状为抓手, 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进展

 综合治理工作一直以来都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综治委的指导下,市审计局始终把综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防范措施的落实。其中一条有效措施是局主要领导与全局各科室签署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
目标管理责任制突出了各科室承担的综合治理责任为:
1.加强领导,科室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等文件,法制教育面达到100%。
2.全年确保不发生重大影响的政治事件、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生产事故。
3.要用马列主义的科学观宣传教育干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以实际行动批判邪教组织“法轮功”,以及包括封建和宗教迷信在内的反动思想,保证不参与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
4. 要遵守落实社会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预防工作做的扎实有效,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年内无社会治安案件发生。
5.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措施,杜绝重大生产责任事故和火灾的发生,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等。
采取这种方式明确了各科室的目标责任,使各科室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自觉承担相应的综合治理责任,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对加强机关文明建设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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