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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20 浏览次数:503

盘锦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审计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2018年度资产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盘锦市审计局成立于1985年2月,是盘锦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正处级建制,在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市的审计工作。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参与审计厅组织的行业审计项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年度审计计划。
    3.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市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县区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和竣工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市政府管理的、市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7)市直部门、县区级政府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基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8)根据审计厅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援款项的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
    (9)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接受委托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与国家、省和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及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检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级政府共同领导县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区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省和市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审计局下设办公室、法制综合科、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数据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文教行政审计科、经济建设与社保审计科、农业审计科、投资审计科。

盘锦市审计局是行政机关,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一个二级单位:盘锦市审计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盘锦市审计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审计中心)

 

第二部分 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资产情况表

详见《盘锦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市审计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10.41万元,与2017决算相比较,减少1.13万元,下降0.14%,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支出压缩。

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1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5.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48.7万元,主要是省厅审计项目拨款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6.03万元,主要是未支付外聘审计服务费等。

(二)支出总计810.41万元,与2017决算相比较,增加45.07万元,增加5.9%,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增加。

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514.7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7.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52万元。

2.项目支出295.63万元,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和工程造价审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市审计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1.71万元,与2017决算相比较,增加52.02万元,增加7%,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03.49万元,项目支出306.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35%。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1.7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3.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3.6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44.37万元,主要是审计机关运行等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

(2)审计业务219.8万元,主要是外聘审计业务等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

(3)事业运行49.6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运行等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

(4)其他审计事务支出29.83万元,主要是其它审计日常等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83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6%。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2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35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

(3)抚恤18.74万元,主要是遗属补助费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

4、住房保障支出25.6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1.31万元,下降1.58%,主要是压缩支出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24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接待等。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8批次,75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2万元,比2017年减少4.55万元,降低7.7%,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21.93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会议费0万元、工会经费4.65万元、福利费0.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19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市审计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审计局国有资产总计955.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2.22万元;固定资产191.63万元。固定资产中: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3.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7.49万元。

4.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

5.其他资产占用情况116.16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项目名称日常审计经费,涉及资金11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9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步完善,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要求。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理念还需要理一步加强,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意识,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完善制度,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力求规范、完整、可操作;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控制,使绩效管理各环节有效衔接,提高绩效管理行为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开展重点项目跟踪问效,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按规定对绩效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2.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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