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行为的处罚-对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行为的处罚流程图
- 发布日期:2016-09-02
- 浏览次数:163
责任科室:法制综合科、财金科 联系电话:0427-2834245 监督投诉电话:0427-2822574
行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2006年2月28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2月11日修订)
上一篇:
3 盘锦市审计局审计检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