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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盘锦市审计局对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等资料或转移、隐匿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封存的行政强制流程图

 

    责任科室:法制综合科、财金科   联系电话:0427-2834245  监督投诉电话:0427-2822574
    行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2006228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211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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