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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4 浏览次数:197

——2016年12月5日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辽宁省审计厅厅长 邢恩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的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7月底,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关于201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对此,陈求发省长第一时间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狠抓财政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和整改问责。省政府专门下发《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按照省政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截至10月末,6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0个问题正在整改;还有35个问题,已采取综合措施分类处理,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通过整改,已上缴财政资金6.76亿元,归还资金13.78亿元,促进拨付到位资金4.32亿元,统筹财政资金6.39亿元。出台管理制度38项,修订完善管理制度8项。2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人被免职或降级,8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审计揭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政管理方面
  关于预算管理问题,省财政已大幅压减代编项目,占压国库资金已收回5.8亿元,违规转款、大额提现问题已通过强化动态监控予以纠正,现代设施农业小区建设补助资金已明确用途。
  关于政府债务问题,省委、省政府已印发文件,采取组建企业集团、引进社会资本、处置闲置资产、发行置换债券、探索资产证券化等措施化解债务,2016年1至9月全省累计化解和偿还政府性债务本金1193.9亿元,前三季度发行置换债券2243.3亿元。
   2.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关于“三公”经费问题,各单位公务用车有关问题已得到清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违规发放奖金、挤占挪用专项等问题已纠正。假发票列支问题已核实查处;营口市法院已收回购车费用;省博物馆馆藏资源开发收益已纳入预算管理。
  关于资产管理等问题,有关单位已对房产、土地、车辆等资产进行了统筹处置;未经批准出租、出借的房产,已收回或重新签订协议。15个单位未实行政府采购、6个单位招投标不规范,已完善相关制度。多支付采购价款、未按规定编列购买服务计划问题已整改。
  关于资金使用绩效问题,结余结转资金已纳入预算统筹。省建设用地事务局2.48亿元闲置资金已上缴财政。有关单位基本账户结存资金已纳入财政统设账户;新购买仪器设备已安排使用;转企改制资金已明确用途。
  (二)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省直部门落实政策措施和简政放权方面
  3个部门已分别出台落实政策措施具体办法;2个省级协会已与主管部门脱钩。2个部门3项职能已下放给行业协会,1项审批权已取消;已对2项职权调整管理方式做出安排;原省煤管局已撤并,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已取消。
  2.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有关部门已完成全省贫困人口信息采集。有关市、县已出台相应方案、办法、措施,按要求签订了责任书;各县已对贫困人口信息进行了比对核查。相关县(市)已明确扶贫项目申报办法,13个县已拨付资金7844.8万元。
  3.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方面
  关于社保救助问题,9个市已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有关地区已筹集资金解决医疗救助缺口。对重复参保、恶意骗保情况进行了清查,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应付未付工伤保险已进行了追缴。违规领取低保人员已停保,并追回资金、追究了责任。
  关于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等问题,25个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卫生室建设已开工或完成。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将于年底前上线运行。有关部门已加强公益性文化活动监管。农村公路工程、饮水安全工程正抓紧推进实施。大伙房水库隔离工程拨款已规范,辽河生态路等项目资金已到位600万元。相关单位强化了招投标管理,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已归还原渠道。
  4.重点投资项目方面
  关于部分项目申请补助和实施进度问题,沈阳工业博物馆等项目套取的资金已被收回或重新明确项目。3个地区已对虚报项目进行了重新核定。未开工的项目,7个项目投资已收回或调整,9个项目已开工或完工。未按计划完工、未按规定实施的项目,正进行后续处理。3个PPP项目已完成招投标,2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关于高速公路隧道工程和垃圾处理场建设问题,已扣减隧道工程款1亿元并上缴财政,对责任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在垃圾处理场建设中,套取或挪用的资金大部分已追回,6人受到了党纪处分;多付的工程款已收回,1人受到了行政处分。
  (三)专项审计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方面
  关于基金缺口问题,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办法,省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并先后做出批示10余次,责成督查室进行跟踪检查、省审计厅进行全面审计。各市狠抓基金征收,加强财政投入,落实风险基金。
  关于基金收支管理问题,省审计厅正组织对省本级收支情况和中省直企业基金缴费情况进行审计;各市组织对驻地企业进行了排查,全面清欠保费。今年前10个月,全省养老基金收缴同比增加5亿元。同时,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1278人已办理了退保,对冒领死亡人员的养老金已追回767.47万元。发生骗保案件的地区,已收回养老金9667万元,涉案人员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有关公职人员受到了相应处理。
  2.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
   关于任务落实问题,在未完成开工任务6613套中,已开工4377套,占66%;未完成基本建成任务1.1万套已全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率已达93.33%;棚改项目配套滞后、货币化安置不规范问题已妥善解决。
  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和保障住房分配问题,套取或挪用资金已有167.4万元归还原渠道;未及时下达资金已下达1.37亿元;未及时使用资金已拨付使用1.73亿元,统筹盘活使用1.7亿元。个别人员骗取征收补偿款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人员已被取消保障资格,并收回资金。
  3.中小微企业经营环境方面
  省政府已专项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整改、抓紧落实。
  关于政府服务管理问题,省直41个部门、484项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各市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审批环节,实行联合稽查,规范执法处罚。
  关于财税政策扶持问题,省财政厅出台了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2个市未拨付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1个市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多数市实行了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有关市已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2.33亿元;还有的市通过登报通知企业返还违规收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
  关于融资难问题,省政府加强政策引导,创建再担保机构。各市分别采取设立债权基金,推广联保贷款,强化银担合作,降低风险补偿资金申报门槛。
  (四)省属企业及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审计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省属企业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方面
  关于经营及转型问题,省政府制定一企一策改革重组《方案》,开展 “三去一降一补”,关停9个国有煤矿,退出产能1200万吨。各企业推进结构调整,提升创新能力和盈利水平。截至10月末,省属企业营业收入连续8个月降幅收窄,实现利润56.2亿元,同比增长36%。
  关于财务管理问题,省政府推动债务重组,省属企业资产负债率较年初下降2.8%;加大经营业绩考核,促进企业做实利润。充分利用闲置设施设备,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率。
  关于历史包袱问题,结合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省政府组织开展试点,制定完善了厂办大集体改革方案。各企业开展调查评估,积极核销不良资产,补缴社保基金,逐步消化历史包袱。
  2.省直部门及院校所属企业经营情况方面
  关于经营及发展问题,省直10个部门48户企业已完成脱钩移交。组建了交投集团、水资源集团和环保集团,正在组建地质矿产集团、城乡建设集团、工程咨询集团等。教育系统334家企业已明确整改方向,为下一步组建教育产业集团奠定基础。
  关于产权及财务管理问题,省政府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各学校对校办企业无偿使用无形资产,正在进行脱钩或移交。对资产核算不实、少计营业收入等问题,已完善相关制度。多年未分配利润的企业,已将欠缴收益上缴财政;签订虚假合同的企业,正在进行审查清理。
   3.省直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总体方案,省政府已明确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任务和进度安排。
  关于生产经营问题,有关部门正指导所属单位理顺主业,促进发展;注重挖潜创收,补发工资、补缴税金;采取各种措施化解纠纷,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正最大限度维护单位权益。
  关于资产及财务管理问题,在转企改革中,加强了土地和房屋等资产评估,理清产权关系。省冶金后勤服务中心、中华剧场正对有关房产进行清查处理。各有关单位对账目进行逐笔核查,完善银行账户管理,加强财务制度建设,纠正存在问题。
  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各级政府、各部门狠抓整改落实,大部分问题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纠正。下一步,省政府将进一步落实省人大本次会议的要求,在巩固整改成果的基础上,省审计厅将适时组织整改工作回头看。同时,不断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大问责力度,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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