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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17年第一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5-27 浏览次数:2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辽宁省审计厅关于2017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辽审办发〔2017〕10号,本次重点审计了盘锦市兴隆台区软件正版化情况。
为了深入贯彻,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积极作用,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加快推进软件正版化,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序开展,并且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审办行发〔2012〕61号)和辽宁省审计厅《关于加强软件正版化审计工作的通知》(辽审办发〔2014〕74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对兴隆台区2015-2016年软件正版化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兴隆台区党政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由兴隆台区人民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发挥组织、协调、督促的职责,文体、财政、采购、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配合做好调查摸底、经费预算、集中采购、安装培训等工作。
二、正版软件采购情况
兴隆台区部门机关均通过采购中心统一采购软件,包括:
1、操作系统
2015-2016年,新增计算机合计1952台(2015年421台,2016年1531台。),均为自带正版操作系统。
2、办公类软件
新增办公类软件5套,合计20.543万元:其中:网站制作软件1套0.405万元、图片处理软件1套0.71万元、远程控制软件1套1.78万元,广联达造价软件2套17.648万元。
3、平台类软件
新增平台类软件4种,合计673.997万元,分别为:基层财政信息化管理平台软件V2.0:县区级1套2万元、乡镇级14套共11.2万元;社会治理“大联动”平台软件640万元;网格中心平台软件3.897万元;“一街一所”统计软件平台16.9万元。
三、资产管理情况
2015-2016年,兴隆台区新增计算机1952台,使用授权的操作系统1952套;使用授权的新增办公软件5套;使用授权的新增软件平台4套,各单位软件资产分别在授权单位资产账登记管理。
    四、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兴隆台区政府能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推进了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为了进一步开展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多次开展机关单位软件使用的统计工作,转发了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进软件正版化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时,下发了推进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对统一配发使用的软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视同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并加强对软件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维护。对全区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情况开展摸底调查、数据统计、软件采购、安装培训等工作,保证了全区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运行。
五、审计调查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政府各部门要从保护知识产权、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高度,增强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党政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
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软件正版化涉及经费预算、采购安装、监督检查、资产管理、信息安全等环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协调难度大,加上人员变动、设备更新、软件升级等因素,软件正版化工作可能会出现反复。建议相关部门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的统计工作,建立完善相关的统计制度。
3、增加预算,规避责任。《盘锦市市县级党政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盘政办明电[2012]5号)文件明确规定“新增计算机时,要将购买正版软件费用一并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今后政府不再统一更换、安装计算机软件”。区财政在编制新增计算机的财政预算时,应考虑到杀毒软件的费用,将其一并纳入预算,确保杀毒软件的合法性,避免承担侵权连带责任。


盘锦市审计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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