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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审计局2016决算

发布时间:2017-09-11 浏览次数:295
 
盘锦市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审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盘锦市审计局成立于1985年2月,是盘锦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正处级建制,在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市的审计工作。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参与审计厅组织的行业审计项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市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县区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和竣工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市政府管理的、市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7、市直部门、县区级政府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基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8、根据审计厅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援款项的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
    9、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接受委托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与国家、省和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及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检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区级政府共同领导县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区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省和市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审计局下设办公室、法制综合科、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文教行政审计科、农业与社保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七科二室。现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9名,工勤编制3名。核定局长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3名,纪检组长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教职数9名(含总审计师一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在职实有人员29人,退休22人。2011年成立全额事业单位盘锦审计信息中心,编制10人,现有人数7人。和局机关混岗,没有单独账户。
盘锦市审计局是行政机关,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为盘锦市审计局本级机关。
 
第二部分 盘锦市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74.0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69.9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9.9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2.其他收入4.08万元。
(二)支出总计1047.8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1.0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5.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6万元。
2.项目支出706.84万元,主要包括审计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保障审计项目正常开展的费用。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26.2万元
主要是审计项目未完成等原因产生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锦市审计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都是当年发生的支出,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02万元,项目支出706.8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7.8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3.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0.6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08.66万元,主要是工资和福利支出及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等。
2、审计业务费433.22万元,主要是用于工程审计核外聘机构劳务费。
3、一般行政管理费用8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项目差旅、交通等支出。
4、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绩效,审计工作中发生的费用。
5、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54万元,此项经费为退休人员取暖费。
6、公务员医疗补助0.62万元。用于职工公务员生小孩医疗补助。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审计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8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初预算少支出5.36万元,主要是2016年6月份进行公车改革的原因。比2015年决算减少2.33万元,下降7.7%,主要是公车改革等原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
市审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1043.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5.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73万元,项目支出706.84万元。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1043.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5.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73万元,项目支出706.8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6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3.64万元、津贴补贴87.76万元、奖金9.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82万元、手续费0.08万元、水费0.91万元、电费7.10万元、取暖费8.31万元、维护费9.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工会经费3.9万元、福利费0.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81万元、抚血金0.8万元、采暖补贴5.98万元),和2015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审计人员和审计业务相对稳定。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16.8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审计用电脑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2016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140.96万元。其中:车辆17.9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1.9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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