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盘锦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14日,对盘锦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建设的盘锦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功能性修复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行了审计。盘锦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及相关施工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审计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盘锦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盘锦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建设的盘锦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功能性修复建设项目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盘锦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功能性修复建设项目工程,该项目施工单位为盘锦永庆安全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盘锦广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盘锦三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鑫源电器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新浩达物资经销处、盘锦瑞兴广告有限公司、沈阳浩康塑胶有限公司,主要工程内容为文体中心土建、消防修复改造、羽毛球场地地胶更换楼顶字体改造等。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基本能够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检查工程价款结算与实际完成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但仍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结论
经审计发现,盘锦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报送的盘锦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功能性修复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中存在着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原报送值为3912226.22元,盘锦市审计局审计认定该工程造价决算值为3312546.36元,多计工程价款599679.86元。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