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审计署表彰2015至2017年度司局级文明单位

 

1月12日,审计署在京召开会议,表彰2015至2017年度司局级文明单位。胡泽君、孙宝厚、秦博勇、陈尘肇、袁野、李晓钟、刘正均等署领导出席会议并为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审计署副审计长、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陈尘肇宣读了表彰决定。

此次评选表彰由审计署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经过认真评选和严格复查,决定授予政策研究室等9个单位“审计署2015至2017年度司局级文明单位”称号,财政审计司等11个单位继续保持“审计署司局级文明单位”称号。

据了解,审计署司局级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一次。2015年以来,审计署各单位紧紧围绕审计中心工作,依据《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审计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定》,广泛开展体现审计机关特色的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群众认可度高的先进典型,营造了团结和谐、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魏尧)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努力开创审计机关与内审协会协同推进内部审计事业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下一篇: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探索形成可复制经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