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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9 浏览次数:362

盘锦市审计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18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盘锦市审计局成立于1985年2月,是盘锦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正处级建制,在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市的审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市审计局下设办公室、法制综合科、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文教行政审计科、农业与社保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七科二室。现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9名,工勤编制3名。核定局长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3名,纪检组长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教职数9名(含总审计师一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8]15号)要求,纳入盘锦市审计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盘锦市审计信息中心(盘锦审计信息中心)盘锦市审计局是行政机关,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有一个下属事业单位,无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市审计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18年度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18年度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5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8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09表:2018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市审计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8]15号)要求:

1.收入预算638.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38.48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638.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5.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3.与2017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89万元,增加16%,原因是项目支出有所增加。支出增加89万元,增加16%,原因是项目支出有所增加。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收入增加89万元,增加16%,原因是项目支出有所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万元,增加16%,原因是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云,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7年度 减少0.7万元,主要是公务费定额减少0.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3.4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5.63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集中办公,压缩办公经费。其中: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2.39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培训费1.3万元、招待费0.25万元、福利费0.36万元、交通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14万元。(邮电费的差旅费根据审计特殊性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列支)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8]15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00万元。项目如下:

    辽东湾新区基础设施审计70万元;大伙房水库配套设施审计20万元;辽东湾滨海路项目审计1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审计局部门资产总额1042.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2.67万元,固定资产159.72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17.98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41.74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8年应编制重点绩效目标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11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1、日常审计经费:110万元;

绩效目标:开展2019年经济责任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审计署、审计厅安排的审计项目,通过审计推动财政改革政策落实、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公共资金安全为目标。

绩效指标:

0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财政政务收支审计30户被审计单位

02:产出指标质量指标通过审计维护公共资金安全。

 我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按照以下原则编制。

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要符合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内容、范围、方向、效果等紧密相关。

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须用定量表述为主。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

三是合理可行。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措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具备如期实现的条件。

四是客观匹配。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2.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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