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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审计厅出台优秀大数据审计案例评选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强审”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实现“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的目标要求,引导鼓励全省审计人员树立大数据思维,全面推进大数据审计应用,强化大数据审计方法推广应用和成果共享,2020年8月,辽宁省审计厅在充分总结历年开展优秀大数据审计案例评选活动所积累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审计署、其他省市审计机关的先进经验做法,吸收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提出的修改意见,客观求实,集思广益,出台了《辽宁省审计厅优秀大数据案例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评选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办法》包括评选目的、组织原则、实施主体、案例要求、评选流程、成果运用等6方面内容11项条款,重点突出“以用为本,成果导向”,强调案例内容真实、格式规范、要素齐全、技术先进、创新实用、成果突出,具有较高的可借鉴性和可推广性,发挥示范作用。

《办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辽宁省审计厅高度重视新时代大数据审计工作,着力发挥信息化环境下审计监督全覆盖服务作用,引领市县审计机关紧跟大数据审计发展步伐,将对促进形成全省审计机关大数据审计工作“一盘棋”发挥积极作用。

信息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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