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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2020年第5期——辽宁省审计厅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1 浏览次数:618

辽宁省审计厅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的公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审计署工作要求,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14个市和所辖县(市、区)以及沈抚示范区2020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稳增长稳投资、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优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方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抽查409个单位、510个项目,抽查资金总量603.42亿元,并跟踪检查了以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有效推动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中央新增财政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或不合规。3个市本级或相关县(市、区)财政部门未及时分配拨付资金;3个市相关部门(单位)未及时使用或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二)部分抗疫特别国债项目推进迟缓。抽查发现,9个市本级或相关县(市、区)16个项目未按要求在9月底前开工建设。

(三)有些市县对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的管理不到位。4个市本级或相关县(市、区)资金监控系统建设不完善,存在数据录入不完整、不准确问题;3个市相关部门(单位)资金账户管理不严格。

二、稳增长稳投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推动稳增长稳投资相关政策措施落地生效。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5个市县推进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中个别任务未完成或序时进度存在差距。抽查发现,截至审计时,5个市县目标任务中有7项工作任务尚未开展、序时进度滞后或未完成。

(二)部分省、市重大项目进展缓慢。1个市34个亿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建设;5个市本级或相关县(市、区)14个产业项目未能完成阶段目标任务;5个市本级或相关县(市、区)22个民生工程项目、4个生态环保项目进展缓慢。

(三)个别地区落实省政府支持“飞地经济”发展政策措施不到位。2个市本级或相关县(市、区)9个“飞地”签约项目推进工作缓慢;2个市相关县(市、区)部分2019年“飞地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尚未拨付使用。

三、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优先保障“三保”,加强资金统筹调度,积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有些县“三保”压力较大。10个市相关县(市、区)存在拖欠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津补贴问题;4个市相关县(市、区)将部分专项资金用于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3个市相关县(市、区)未按优先保障“三保”的相关要求,设立工资专户。

(二)个别地区压减支出工作不规范。审计发现,有些市县压减操作不规范,影响压减的实际效果。有的支出该压未压,有的将需重点保障支出作了压减,有的压减金额不准确,有的预算安排不符合压减要求。

(三)一些地区债券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7个市本级或相关县(市、区)以及沈抚示范区部分项目未如期推进;2个市相关县(市、区)使用债券资金的项目,有的未完成招投标即开工建设,有的项目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

四、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加大降费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区执行降费相关政策不严格。2个市本级或相关县(市、区)部分单位违规收取疫苗服务费、公证费、评优费等;1个市个别单位应退未退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二)一些地区清欠力度需加大。6个市本级或相关县(市、区)无分歧欠款清偿进度未达到省政府序时清偿进度要求;2个市清欠台账数据不准确。

(三)个别地区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1个市未建立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制度;1个市相关县(市、区)尚未开设政务新媒体,3个市相关部门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管理不规范;3个市政务服务“掌上办”利用率低。

五、促进就业优先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就业优先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力度。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疫情防控相关就业政策措施在一些地区落实不到位。3个市及沈抚示范区未推广应用辽宁省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平台,未向农民工提供免费技能培训;3个市未落实向相关企业及服务机构发放疫情防控期间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1个市相关县(市、区)未开展稳岗返还工作;2个市未按规定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通过3至6个月的短期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

(二)个别地区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市未拨付2019年高校毕业生补助等资金;1个市未按要求在疫情期间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六、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统筹安排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取得良好成效。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区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支持政策不到位。2个市财政部门未拨付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或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再贷款贴息资金。

(二)一些地区疫情防控款物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方面,5个市6个部门(单位)未及时拨付使用资金;2个市2个单位资金使用程序不规范或社会捐赠资金未计收入。物资方面,2个市5个单位购入防疫物资未履行公示程序或接收捐赠车辆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跟踪审计中,坚持边审计、边指出问题,有关地区、部门(单位)积极组织整改。本季度审计发现的196个问题中,被审计单位立即整改45个;二季度及以前发现问题已整改123个。通过整改,促进资金加快拨付使用13.06亿元、统筹盘活3.11亿元,退还违规收费32.66万元,清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13亿元、调整清欠台账数据254.29万元,完善和出台相关政策文件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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