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1期——辽宁省审计厅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的公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审计署工作要求,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14个市和所辖县(市、区)以及沈抚示范区2020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重点关注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使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加快突破辽西北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部分市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跟踪检查了以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中,抽查620个单位、587个项目,涉及资金255.92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执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加大降费降成本工作力度,推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清偿,针对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清偿到位的情况,也对还款资金作出了安排。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使用方面。
1. 资金分配使用存在薄弱环节。一是3个市的7个县(市、区)未及时下达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等预算指标。二是1个市本级和6个市的6个县(市、区)及沈抚示范区未及时拨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等补助资金,审计期间部分已整改。三是1个市本级和3个市的10个县(市、区)未按规定安排使用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等补助资金。四是2个市的个别区未足额配套补助资金。五是2个市部分单位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结余资金未收回统筹使用。
2. 补助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5个市本级或相关县(市、区)校舍安全保障等20个项目未实施或未按计划完工,3个项目已投入使用但未及时完成竣工决算。二是3个市财政部门或个别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未编制或未完成绩效目标等。
3. 相关政策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1个市尚未出台市、县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制度。二是2个市个别区(市)未按规定标准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三是1个市部分县(市)8所中小学校经费管理不严格,未按规定建立物品采购台账。四是1个县级市教育局未编制校舍安全保障总规划和年度计划,审计期间已整改。
(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 应对疫情帮扶小微企业政策落实不到位。1个市个别区对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商户应减免未减免或少减免房租。
2. 清欠工作力度还需加大。一是2家单位清欠台账不准确。二是个别地区对已确认的投诉举报问题未与台账内欠款同步完成清偿。
3. 相关政策执行不严格。一是1个市人社部门超范围发放2020年企业线上培训补贴资金,审计期间已整改。二是1个市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进展缓慢,9项普惠性的涉企优惠政策仍需申报;还有部分涉企优惠政策未列入惠企政策清单。
三、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加快突破辽西北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
3个市在辽西北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资金拨付使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挪用补助资金用于“三保”、征地补偿等支出。二是项目变更未及时调整造成资金闲置。三是项目审核管理不规范、项目未按计划推进、资金拨付管理不到位等。
(二)部分市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审计调查。
部分市及所属县(市、区)在矿山治理政策落实、治理成效、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市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编制不精准,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生产矿山未能边生产边治理,存在新增损毁隐患。三是由政府作为治理主体的历史遗留和责任人灭失矿山治理任务重,部分项目治理效果不佳。四是保证金转基金改革不到位,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跟踪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区、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其中,以往季度发现问题整改189个,本季度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整改5个。同时,针对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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