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内部审计中的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
作为一名医院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工作实践感悟到,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首先我们先看一下内部审计的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规范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效果,帮助单位实现其目标。由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的独立机构和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的事前和事后的审查和评价。
从以上表述可以看出,首先内部审计部门是单位内部的一个独立机构或部门,它首先是服务于单位的管理需求,帮助单位识别风险,避免风险,同时改善单位管理、控制的效果,最终使单位实现其既定目标。审计的内容更侧重于经营过程是否有效、各项制度是否得到遵守与执行。审计结果以建议性意见为主。那么这个过程所关注的重点就应该是事前和事中部分。
什么是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呢?按审计实施时间相对于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发生的前后分类,审计可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事前审计是指审计机构的专职人员在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及其他经济活动发生之前所进行的审计,审计内容包括对计划、预算、预测和决策的审计,对于内部审计则是对本单位经营决策和计划的科学性与经济性、经济合同的完备性进行的评价等。事中审计是指在被审单位或部门经济业务执行过程中进行的审计。其内容包括对收入、费用支出的合法、合规性的即时审查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的审查。通过这种审计,能够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尽早纠正偏差,从而保证经济活动按预期目标合法、合理和有效地进行。事后审计是指在被审单位或部门经济业务完成之后进行的审计。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是建立现代医院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国有医院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确保医院治理有效性最终得以实现,就必须实施强有力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机制,而内部审计作为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监督及纠错的作用。先是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然后内审机构复核其完善程度、执行的有效性,然后再完善内控制度,内审再监督,如此交替,以保障单位各项决策及经济活动始终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
公立医院虽然属于公益性服务单位,但其经营模式仍然使其与广大患者、供应商及医保等行政部门有着复杂的经济往来,医院既要保证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同时也要保证业务结算的实效性,若内部审计将工作重点放在事后审计工作中,第一因其人力不足可能造成内部审计覆盖面不足,第二即使内部审计发现了问题,也可能因为时间过久,医院会有无法追回的经济损失或不能推卸的经济责任。
开展事前和事中审计,有利于单位进行科学决策和管理,保证未来经济活动的有效性,避免因决策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内部审计更加强调建设性和预防性,能够通过审计活动充当单位领导进行决策和控制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内部审计结论只作用于本单位,不会对已审事件执行结果承担责任,审计人员也没有开展事前审计的后顾之忧。同时,内部审计人员熟悉本单位的活动,掌握的资料比较充分,且易于联系各部门人员,有条件对各种决策、计划等方案进行事前分析比较,作出评价结论,提出改进意见。事中审计则能够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尽早纠正偏差,从而保证经济活动按预期目标合法、合理和有效地进行。
由此可以看出在医院内部开展事前、事中审计是内部审计指导思想,审计目标所要求的,同时加强事前、事中审计,更有利于促进审计目标的实现。内审人员应该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这一最新定位,在内部审计工作中,着力推进由事后审计向事前审计,事中审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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