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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镇政府2012至2014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审计

发布时间:2016-11-18 浏览次数:2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大洼县审计局自2015921日起,对XX20122014三个年度的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主要从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电子账目等相关资料入手,对该镇财政部门、镇财务核算中心的财政决算、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XX镇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大洼县审计局的责任是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情况
XX镇隶属于大洼县人民政府,辖区总面积66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4.5万亩。所辖7个村,55个村民组, 现有社会总户数5755户,总人口1.7万人。6个镇直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内设8个科室。干部职工105人,其中:在职73人,离退休32人。
该镇2001年政府与农场分离,建立镇级财政,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200510月财务核算体制改革,成立镇级财务核算中心,实行财务统管的核算体制。在会计核算方面,镇财政部门和镇核算中心分别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事务和进行会计核算。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22014年度,财政总收入341432037元,其中:税收收入197756633元,非税收入83794049元,转移性收入57582686元,其他收入2298669元;财政总支出332976773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85223372元,上解支出47753401元;收支总结余8455264元,前期结余50415992元,总会计转入61259元,滚存结余58932515元。{20122013年度财政收支数字来源于大审报〔201410号《大洼县审计局原党委书记XXX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1.2012年度收支情况
财政收入115340293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92576164元,包括:税收收入66453425元,非税收入26122739元;转移性收入22764129元。
财政支出111303780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94887931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0412905元,国防122952元,公共安全1153947元,教育4087152元,文化体育与传媒42137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849890元,医疗卫生614945元,城乡社区事务54115816元,农林水事务8333219元,其他支出9775730元;上解支出16415849元。
本期结余4036513元。
2.2013年度收支情况
财政收入115034394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96627833元,包括:税收收入63693167元,非税收入32934666元;转移性收入18406561元。
财政支出120513438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02288118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8748799元,国防50283元,公共安全448687元,教育16069464元,文化体育与传媒31587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553629元,医疗卫生1416023元,城乡社区事务47745146元,农林水事务7926648元,其他支出16013563元;上解支出18225320元。
本期结余-5479044元。
3.2014年度收支情况
财政收入111057350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92346685元,包括:税收收入67610041元,非税收入24736644元;转移性收入16411996元;其他收入2298669元。
财政支出101159555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88047323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7396052元,国防97494元,公共安全434458元,教育2269892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6721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093245元,医疗卫生994748元,城乡社区事务69803593元,农林水事务2164814元,其他支出525811元;上解支出13112232元。
本期结余9897795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镇政府坚持依法理财,积极培植财源,强化财税控管,财务核算基本真实。从支出的安排上,加大了对

小城镇建设的投入,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核算中心基本能够按照财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会计事项,但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工程结算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应列未列固定资产99550
经审计,该镇2014113071号凭证在XX经销部购买桌椅58850元和2014123183号凭证在XX办公用品商行购买桌椅40700元,共计99550元未列固定资产。
上述行为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2012年第71号)第三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第三十八条:“行政单位的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账”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的规定,审计责令该镇将上述未记账的固定资产记入账内。
(二)工程决算未进行工程造价审核855820
经审计,该镇2014113072号凭证“在建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支出”885820元,未进行工程造价审核。
上述行为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3年第16号)第十八条第(二)款:“工程完工后,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审核意见进行竣工结算”。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的,责令改正,……”的规定,审计责令该镇今后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工程结算事项。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杜绝帐外固定资产的形成。
(二)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大洼县审计局
201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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