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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宋大江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15 浏览次数:4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5条的规定,受区委组织部委托,我局于2014年11月13日至11月21日对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管办)原副主任宋大江同志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区审计局的责任是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区征管办经费来源于区财政预算拨款,财务独立核算;现有人员104人,其中:在编人员32人,借调人员64人,公益岗位8人;内设5个股室:综合办公室、财务股、信访股、业务股、确权股;下设5个征管中心:红旗,胜利,双盛,东风,铁东,各中心财务只负责核算相关拆迁项目收支情况,经费在办机关财务统一核算。 

宋大江同志,男,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于2012年2月至12月任区征管办副主任。

(一)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财务账面体现)

2012年3月初账面资产192882796.41元,其中:现金1073472.52元,银行存款181937136.45元,应收账款9575198.44元,固定资产296989.00元;账面负债5324742.57元,其中:其他收入280598.88元(利息),其他应付款4514806.26元,应缴预算款529337.43元;账面净资产187558053.84元,其中:固定基金296989.00元,专项结余187273044.57元, 事业结余-11979.73元。

2012年12月末账面资产102850813.10元,其中:现金2535152.46元,银行存款97455221.64元,应收账款2405000.00元,固定资产455439.00元;账面负债7333324.54元,其中:其他收入406469.85元,其他应付款6926854.69元;账面净资产95517488.56元,其中:固定基金455439.00元,专项结余95062049.56元。

(二)事业收入及支出情况(账务账面体现)

2012年3月至12月区财政拨入经费7849400.00元,支出7837420.27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756019.00元,其中:基本工资

282970.00元,津贴补贴492020.00元,伙食补助597545.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83484.00元。

2.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9648.32元,其中:生活补助

2539.32元,住房公积金90498.00元,提租补贴100111.00元,其他6500.00元。

3.公务费支出3611856.45元,其中:办公费725494.13

元(复印纸、计算器、笔、本等办公用品383448.13元,电脑耗材69382.00元,饮水机、电话机、电暖气、传真机、水壶等58467.50元,茶几、桌椅、柜等90446.50元,茶叶3300.00元水杯、拖布、洗衣粉等7901.00元,图板制作、公示栏、喷漆、绘图等97490.00元,水5446.00元,灯管等电料1940.00元,档案盒、档案袋3348.00元,水果365.00元,降温费3960.00元),印刷费419050.00元(展板、图板、公告栏、条幅等69274.00元,征求意见表、征求申请书、测算表、绘图等349776.00元),手续费8187.78元(购支票款、刻章款、账户维护费、年检费),水费3034.00元,电费45942.91元,邮电费37500.80元,取暖费142724.00元(4个中心买煤107324.00元,自筹人员12人13200.00元,职工取暖20人22200.00元),差旅费474188.20元(打车票31289.50元,飞机票2260.00元,公交通勤10710.00元,宿费8558.70元,过桥费80.00元,执法大队交通费34530.00元,东风6120.00元,双盛8130.00元,确权13150.00元,铁东76480.00元,广厦8540.00元,胜利77410.00元,红旗60060.00元,征管办100900.00元,规划局16470.00元,土地局19500.00元),维修费56334.00元(电脑耗材10528.00元,锁3990.00元,空调维修8050.00元,塑钢窗、卷帘等12001.00元,维修电路4292.00元,水暖件等10643.00元,监控设备6830.00元),租赁费418000.00元(铁东中心付给大罐车队3-5月房租费18000.00元,动迁办房租费400000.00元),培训费750.00元(付财政局培训费),公务接待费101178.00元,专用材料51328.00元(运动服、鞋40480.00元,雨靴、雨衣10848.00元),劳务费168765.00元(搬家费、保洁费18300.00元,公益岗位职工补贴30500.00元,临时工工资119965.00元),工会经费9505.00元,福利费12820.00元,公务用车426361.38元(汽油258059.79元,出车补助7020.00元,修车126004.00元,坐垫、脚垫9648.00元,过桥费2926.00元,购置税5592.41元,保险16066.18元,停车费80.00元,车检尾气、办牌照等965.00元),会议费2785.70元(付青岛青会联会议公司2000.00元,北京翠宫饭店785.70元招商),委托物业费38000.00元(付辽宁泰来律师事务所律师费30000.00元,盘锦日报公铁立交公告费8000.00元),物业管理费2694.20元(红旗中心锦湖项目部物业费),其他467213.35元(食堂伙食补贴57863.05元,3个中心经费209341.40元,餐盘、钢锅等厨具9727.00元,水果4300.00元,大米、豆油38098.00元,花9440.00元,茶具36520.00元,地拖、洗衣粉等洗涤用品44423.40元,床上用品7603.00元,水22126.00元,茶叶13089.00元,灯、电线979.50元,水壶、梯子、子等13703.0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269896.5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

158450.00元(空调6000.00元,电脑90960.00元,摄像机19100.00元,照像机14100.00元,打印机4950.00元,复印机23340.00元),大型修缮111446.50元(安全门等20800.00元,铜线、水暖件等21838.50元,地板28806.00元,漆、白胶等20202.00元,地砖19800.00元)。

(三)项目收入及支出情况(账务账面体现)

截止2012年12月末区征管办项目总收入965354849.76元,总支出870292800.20元,总结余95062049.56元。

(四)往来账款情况

1.应收账款情况

2012年3月初账面余额9575198.44元,截止2012年12月末账面余额2405000.00元,审计期内减少7170198.44元。

2.其他应付款情况

2012年3月初账面余额4514806.26元,截止2012年12月末账面余额6926854.69元,审计期内增加2412048.43元。

(五)固定资产情况

2012年3月初账面余额296989.00元,截止2012年12月末账面余额455439.00元,审计期内增加158450.00元(空调6000.00元,电脑90960.00元,摄像机19100.00元,照像机14100.00元,打印机4950.00元,复印机23340.00元)。

(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区财政局及区就业局拨公益性岗位工资31500.00元,支出31500.00元。

(七)应缴财政专户款情况

2012年3月初账面余额529337.43元,截止2012年12月末共上缴财政银行利息、服务费及残值款4868772.26元。

二、审计评价

区征管办计核算基本能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其会计资料能反映出单位收支的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未发现宋大江同志有不廉政的行为。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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