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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一季度盘锦市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22 浏览次数:331

一、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的立项背景

2016年以来,审计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工作的部署,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先后下发了《关于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意见》、《2016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全国各级审计机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将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推动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

根据审计署工作部署和全省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盘锦市审计局在年初安排项目计划时,经市政府批准,安排了对各县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第一季度主要审计了大洼县。

二、跟踪审计的重点内容

本次对大洼县截至2016年一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推进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三、大洼县简政放权政策落实的基本情况

大洼县政府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盘政发〔2015〕37号)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职权承接工作,县直部门共取消、承接、调整行政职权事项212项。其中:取消28项,承接市政府下放145项,调整管理方式39项。

四、大洼县涉及下放的审批事项及承接情况

2016年1月15日,大洼县政府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盘政发〔2015〕37号)有关要求,已将有关事项进行了取消、承接及调整。大洼县政府要求县编委办会同县直相关部门,对照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职权,对县级职权事项目录进行了调整。同时还要求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做好承接市政府下放的审批事项进驻服务中心及网上审批平台办理业务。要求大洼县发改局协调指导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职权部门,进一步规范相关事项办理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要求大洼县监察局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已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落实不到位、滥用承接权利等行为,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

五、审计随机抽查情况和审计成效

审计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随机抽查,分别抽查了大洼县文化新闻广播电视局和民政局。

大洼县文化新闻广播电视局承接3项:一是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二是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三是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审批。2015年7月该局就已经承接了3项行政职权事项,并将行政职权事项进驻大洼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文化窗口”,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大洼县民政局共承接3项:分别是设置、变更、注销养老机构审批;入朝民兵民工定期定量补助审批;驻地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审批。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该局已将设置、变更、注销养老机构审批职权下放到大洼县社会事业改革四个试点镇,分别是大洼镇、田家镇、王家镇和榆树镇,目前各镇已经在执行这项职权。大洼县民政局接收并执行的两项职权分别是入朝民兵民工定期定量补助审批和驻地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审批。目前,大洼县暂无“入朝民兵民工”人员,没有行使定期定量补助的审批,基数按照民政部优抚数据库人员逐年递减;驻地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的生活补助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发放标准为部队和地方生活补助及不低于当地上年社评最低工资110%标准进行测算,由驻地部队按年度申报人员情况,该局进行核档审批。

从整体审计及抽查结果看,大洼县对于承接及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对接工作开展顺利,并且严格按照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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