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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审计局2017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发布时间:2017-04-12 浏览次数:238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按照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主动服务盘锦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大局,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反映经济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的经济行为规范者,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绩效使用守护者,国家和人民利益捍卫者,震慑经济领域违法违纪行为践行者,弥补制度缺失建议者作用,为盘锦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在计划安排上,坚持“统筹+创新”原则,坚持与审计署、省审计厅的工作目标和重点相衔接,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要求相衔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单位,从侧重关注财政支出向财政收支并重转变,将财政收支审计范围向下延伸,将投资审计范围向上拓展,着力促进发展、推进改革、防范风险、提升绩效;坚持“上半年满负荷、下半年适当留余地”的原则,加强项目之间的有机结合,充分整合审计资源,确保完成审计署和省厅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事项,保证审计全覆盖的稳步实施和审计工作进一步上质量、上层次、上水平。
三、审计项目
(一)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紧紧围绕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保障三个环节,重点突出促进固定资产投资、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开展“放管服”等改革、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六个方面,揭示和查处政策不落实、项目进展慢、投资绩效低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组织方式】市局财金审计科牵头,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及各区县审计局参与审计。2017年安排的所有审计项目都要把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作为重要内容。各区县审计局按照审计署、省厅和市局的部署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本审计项目为全年跟踪审计项目,各区县审计局和市局各业务科室每季度报送跟踪审计情况,市局财金审计科汇总后及时上报市政府和省审计厅。
(二)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财政改革政策落实、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公共资金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改革政策落实、预算体系完善、财政收入支出结构、财政资金统筹、预算执行效果以及公务支出、公车改革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由局财金审计科完成;相关专项资金审计由其他相关科室分别完成。财金审计科负责汇总审计结果。
【审计时间】2017年上半年实施,各业务科室于6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6月30日前形成审计工作报告初稿。
(三)决算审计。
大洼区财政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财政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及经济安全、促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目标,围绕财政决算情况,重点关注财政预算管理、财政资金统筹、政府债务管理、重点资金使用等方面,揭示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由市局财金审计科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下半年实施完成。
(四)专项审计。
 1. 全市公、检、法机关2015至2016年非税收入和涉案款物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为总要求,以完善公检法机关非税收入和涉案款物管理机制、促进规范执法为目标,重点关注各级公、检、法机关内部控制是否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执行是否到位,相关管理程序和运行机制是否规范合理;各种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有无挪用和账外收支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市局文行审计科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上半年实施完成。
2.县级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增人增资情况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更好掌握县级财政供养事业单位财政负担总体情况、加强县级财政供养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为目标,结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关注2014年至2016年地方财政收支缺口情况,财政供养人员管理情况,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增减变化情况以及相应人员的经费预算、核拨、发放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市局财金审计科对盘山县财政负担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2017年下半年实施完成。
(五)民生审计。
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政策落实、规范管理、提高绩效、促进分配公平、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为目标,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具体项目的建设情况、住房分配及后续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评价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执行情况,发现和揭露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建议,保证中央的政策和要求及时落实到位。
【组织方式】由市局投资审计一科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此项审计任务2016年12月开始实施, 2017年3月底前完成并按要求提交审计报告,分别报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下半年按照审计署安排部署,实施2017年跟踪审计。
(六)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
1.援疆项目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依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和省、市政府援疆工作安排,重点关注盘锦援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进展、完成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反映资金和项目绩效情况,提出进一步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盘锦援疆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组织方式】由市局投资审计二科具体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7月开始实施审计,9月底前出具审计报告。
2.工程造价审计。
对辽东湾新区基础设施项目15个单项工程、滨海公路盘锦市二界沟至大凌河段工程、盘锦市新世纪小学工程、盘锦市大伙房水库输水配套工程造价进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定额等有关规定,重点关注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准确性。
【组织方式】由市局投资审计二科具体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1月开始实施审计,12月底前陆续出具审计报告。
(七)国有企业审计。
全市构建“1+6+2”国资国企资本运作体系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重点关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或造成损失,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组织方式】由市局投资审计一科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全年实施。
(八)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全年对6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科学发展和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目标责任制完成、重大经济决策、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内部管理和对所属单位监管、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市局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科具体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下半年实施完成。
(九)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4个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行政改革总体目标和简政放权要求,着眼促进部门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在摸清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部门单位资产管理、结余结转资金、办公用房清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揭露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为深化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组织方式】由市局文行审计科、农社审计科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下半年实施完成。

附件:盘锦市审计局2017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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