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盘锦市审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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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盘锦市审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组 长:王贺广(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闫志刚(副局长、党组成员)
王 钧(副局长、党组成员)
郭克敏(副局长、党组成员)
成 员:张 伟(总审计师)
孙 宏(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公室主任)
胡 宁(法制综合科科长)
李振江(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
戴国刚(农业与社保审计科科长)
郝小燕(文教行政审计科科长)
马明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科长)
刘振云(财政金融审计科科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确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做好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审定实施方案,检查各阶段各环节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统筹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做好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第十一督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主 任:郭克敏(兼)
成 员:赵庆举(法制综合科副科长)
马晓峰(办公室副主任)
袁 红(办公室副主任)
刘 轶(文教行政审计科科员)
刘雅玉(财政金融审计科科员)
李 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科员)
杨少博(办公室科员)
代 进(办公室科员)
办公室内设两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材料宣传组。各组长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马晓峰
组 员:杨少博、代进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各类会议的通知、组织等会务工作;文件的收发、拟办、传阅和管理工作;与市委第十一督导组联络协调;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材料宣传组
组 长:赵庆举
组 员:袁 红、李 创、刘雅玉、刘 轶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相关综合材料;整理、编发、报送教育实践活动专题信息,组织推广典型经验;起草宣传稿件,做好活动宣传;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共盘锦市审计局党组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