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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实施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应关注的重点

发布时间:2016-05-03 浏览次数:394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预算法新增二十二条,内容主要涉及预算管理体系、地方债务风险、转移支付制度、预算支出约束等方面。新预算法颁布施行,翻开了预算法律制度新的一页。如何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地搞好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已经成为审计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预算执行审计的实践,就今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应关注的重点内容谈点看法。


         一是重点关注预算体系审计。新预算法明确规定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由此,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应关注财政部门预算体系是否建立健全;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是否都纳入预算,实行了全口径预算;各块预算是否保持完整、独立,并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加大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的审计监督力度是当前扎实推进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前提。收入是全口径的,不仅包括税收和收费,还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加强政府收入征管审计,促进税收政策制度改革、规范非税收入征缴;支出也要涵盖广义政府的所有活动。同时,要持续跟踪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注意反映和揭示新情况和新问题,促进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贯彻落实。


         二是重点关注预算绩效审计。新预算法中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等多处将预算绩效的思维贯穿于各环节中。在第六章预算执行中,要求各级政府及预算部门与单位,必须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同时,新预算法坚持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对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预算之外或者超预算标准建设楼堂馆所的,责令改正,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开除处分。所以,审计部门也应重点关注预算绩效,将预算绩效作为审计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看预算部门与单位是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体系是否健全完善,评价方法是否切合实际,是否将上年度预算支出绩效的评价结果作为本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否贯彻了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单位有无在预算之外或者超预算标准建设楼堂馆所。


         三是重点关注政府债务审计。新预算法限制了债务举借主体和方式,主体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省级政府,方式是只能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筹措。也就是说旗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新预算法还明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审计部门审计政府债务时,应重点查看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有无举借债务和为单位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同时还要关注以前年度债务化解情况,看是否制订了化债计划,是否新增隐形债务,分析政府偿债能力,预测债务风险,为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是重点关注制度执行审计。一是关注转移支付制度的执行。新预算法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了系统性阐述。共五项条款规定了转移支付制度的设计原则、制度目标、覆盖范围、运行机制及转移支付预算的编制和有关违反转移支付制度的责任追究罚则等。审计部门应重点关注有关部门有无擅自改变上级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途的行为,并重点审查财政部门是否将全部收支均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各预算部门、单位有无违规将预算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是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支付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行为。


         五是重点关注结转资金审计。新预算法第四十二条“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上一年预算的结转、结余资金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审计机关应加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审计力度,重点查看财政部门指标系统和财政各科室代列项目,看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是否用于下一年结转项目的支出,结转项目年度超过一年的,是否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是否按具体规定执行;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是否一律收回资金是否依照国务院、财政部关于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本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常年累计结余结转资金常年累计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是否适当压缩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额。


         六是重点关注预算调整审计。新预算法第六十八条和第七十二条强化了各级政府收支约束及各部门、单位的预算支出约束,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制定减少财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所以审计部门应关注政府有无随意开增减收入和增加支出的口子;必须调整预算的,是否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是否对调整事项的理由、项目、数额进行了说明,预算调整的幅度有多大等;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是否严格执行预算,不同预算科目、不同项目间有无随意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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