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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科学技术局左仁祥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7-11-27 浏览次数:5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有关规定,受县委组织部委托,盘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10月23日起,对左仁祥同志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任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左仁祥同志和县科学技术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盘山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左仁祥同志任职情况
左仁祥同志,男,56岁,中共党员,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任盘山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职责是负责盘山县科学技术局全面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盘山县科学技术局为正科级单位,隶属于县政府,实有人数14人。领导职数三名(一正二副),下设7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农业股、工业股、信息股、成果管理股、科技信息股、生产力促进中心。盘山县科学技术局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与政策;拟订科技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其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及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三)审计实施的基本情况
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有关规定,对盘山县科学技术局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将审计内容和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等进行了审前公示。本次审计调阅了与左仁祥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党组会议纪要等文件和财务会计资料,听取了领导干部本人及其他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意见,就有关事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审计时限为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左仁祥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二、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表明,在本次审计范围内,左仁祥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较好。
(一)财政收支情况
县科学技术局账面反映2016年8至2017年8月共收到财政补助收入172.1万元,其中:2016年8至12月65万元,2017年1至8月107.1万元。
2016年8至2017年8月共支出166.7万元。其中:2016年8至12月65万元,2017年1至8月101.7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2.9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3万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1、截止2017年8月末,县科学技术局账面反映资产总额为26万元。其中:货币资金8.1万元,固定资产15.1万元,其他应收款2.8万元。较接任时(2016年7月末)减少1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任职期间车改报废车辆一台。
2、截止2017年8月末,县科学技术局账面反映负债及净资产总额为26万元。主要是其他应付款5.5万元,固定基金15.1万元等。
(三)重大事项及经济决策执行情况
左仁祥同志在任职期间,审计抽查了由左仁祥同志主持的重大事项及经济决策,其中对财政资金使用以及领导分工等对重大事项及经济事项能够通过民主研究、集体决策。
(四)内部监督管理情况
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审计情况表明,县科学技术局各项内控制度较健全,执行较严格,重点审查固定资产采购情况,均通过了政府采购程序。
本次审计范围内,盘山县科学技术局账面上未发现左仁祥同志存在个人方面的问题。
三、审计评价
左仁祥同志在任职期间,盘山县科学技术局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财务状况,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盘山县审计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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