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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构建工作新格局 深入推动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要求,辽宁省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在省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作为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协调的新机制,联席会议的成立将有力推动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

近日,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沈阳召开,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金融监管局等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辽宁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联席会议运行机制;通报2020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强调审计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听取2019年度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汇报,研究2020年工作安排,对下一步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出部署;各成员单位分别就如何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式运行,标志着辽宁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迈入新阶段。

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平台作用,联席会议将积极构建目标一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审计监督效能。根据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做好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的贯通工作,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强审前共商,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制定在内容和程序等方面严格依据两办《规定》的有关要求,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审计厅等成员单位共同协商并经省委审计委员会审议确定。三是促进审中协作,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派员参加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并依法依规对审计中提出的协助事项予以支持,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四是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推动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制度,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审计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提供重要参考。通过在审计结果反馈会议上部署落实整改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法检查和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配合并协调推进相关主管单位落实整改、完善审计整改台账等方式,共同推动整改工作见成效。五是强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建设,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工作有效的工作格局。加强和改进办公室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参谋智囊、综合协调、服务保障和指导督查等作用,加强对下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指导,构建横向形成合力、纵向协调一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新局面。六是健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推动各市、县(市、区)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联席会议要在同级党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保障和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联席会议将在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推进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服务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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