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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审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3 浏览次数:360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贯彻落实《盘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盘政公领发〔2020〕2号)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紧扣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大审计工作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水平,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较好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促进建设法治机关、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作用审计局全年门户网站公布信息850条,政务新媒体521条。现将盘锦市审计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改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将抓好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务公开,并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网站及时更新“动态要闻、政务公开、党纪建设、互动交流”等栏目内容,把盘锦审计网作为审计政务公开宣传的窗口,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监督力度。

2.大力推进审计重点工作公开方面。根据市政府要求,在政府网站和局网站设立“审计报告和公告”专栏,对部分审计报告面向全社会公开。围绕财政预算审计、民生资金审计等,紧扣社会热点,突出民生主题,依法加大公告力度,公开了盘锦市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报告,通过公告审计结果,提高了审计工作透明度,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在推动审计工作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让社会更好地了解审计、支持审计,保证审计监督效果,进一步扩大了审计影响,提升了审计执行力和公信力。 

3.及时公开财务信息。为有效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决算等情况。对2019年部门决算、2020年部门预算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履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办理程序。注重加强与各县区审计机关间沟通协调,对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涉及的各审计机关,做到第一时间征求意见,杜绝答复时间超期、答复不标准现象发生,做到全年信息公开案件零诉讼,行政复议零纠错。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围绕市政府年初对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对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了调整,同时认真按照新划定的职能,及时调整网站栏目,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做到了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全面。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市审计局目前不涉及政务服务清单事项。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围绕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认真落实“公开前沟通、公开中把关、公开后复审”制度,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公开。今年我局未发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设立文件解读专栏。积极运用文字、图解等直观易懂方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确保了各项政策的顺利落实。

)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盘锦市审计局认真组织审计干部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开展了以学习培训、政务访谈、法律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增强了审计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较好地宣传了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使社会进一步了解审计、走进审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为部分审计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强;现有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含金量”;政务信息管理需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等。聚焦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从多个方面入手,努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审计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广大审计干部对政府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审计干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推进政务公开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手段,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是加强审核把关,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完善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全部拟公开信息在办公信息系统内进行审批,实现全过程留痕,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

三是紧贴群众需求,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继续发挥好审计局门户网站作用,完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设置,用好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充分借助网络技术优势,创造性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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