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法执纪 压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
- 发布日期:2022-04-24
- 浏览次数:1969
盘锦市审计局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要求,三举措强化执法执纪,压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完善《盘锦市审计局工作规则(试行)》和《关于加强审计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盘锦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完善和加强审计廉政风险防控,着力规范审计权力运行,确保审计人员廉洁从审。
二是落实审计署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查询单位和个人在金融机构账户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规范行使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金融机构账户和存款的查询权,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
三是严肃纪律、严格执法,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依照法定内容、权限、程序、范围和操作规范进行审计,努力塑造公平正义、公开透明的良好审计形象。
信息来源:盘锦市审计局
上一篇:
规范审计行为 建立廉政回访制度
下一篇:
审计向前,抗疫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