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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浏览次数:96

盘锦市审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审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022年,盘锦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持续加大审计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审计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全年通过市审计局网站公开信息350篇,微信公众号公开68篇,积极主动公开审计在促进政令畅通、维护制度权威、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及时反馈和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二是依申请公开。今年无依申请公开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今年无规范性文件。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指定专人负责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工作,设立AB岗,形成顺畅的工作机制,保障信息更新及时。根据工作实际,在市审计局网站不断打造审计特色板块,全方位打造宣传阵地。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与局网站形成优势互补和数据融通,多渠道、立体化发布权威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市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为抓手,强化人才培养,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管理,健全长效化的公开机制。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工作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审计工作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审计质量、增强审计监督效能、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抓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年度审计结果公告和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扩大审计工作的公信力、影响力。

二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坚持需求导向,不断创新公开手段,丰富公开形式,注重发挥新媒体平台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受众多的优势,运用图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可读性,让人民群众“看得着”“听得懂”“用得上”。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组织审计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审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互促共进。

2022年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还需规范,进一步落实“三审三核”制度。二是多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业务培训。三是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完整,信息发布质量、发布时效性还需要提高。四是政策多样化解读、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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