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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15 浏览次数: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盘山县审计局年度计划安排,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1117日至1123日对盘山县安全生产管理2014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县安全生产管理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做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县安全生产管理局隶属于县政府,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正科级)。单位现有公务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2人。该单位下设一个事业单位,为盘山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下属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事业编制17人,单位财务不独立核算,由局内统一核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及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县重要道口和涵洞日常维护。该单位具有行政执法权,罚没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截止目前直接监管企业470家。

(一)资产负债情况

该单位2014年末资产类合计1375404.54元,其中:银行存款41557.97元,财政应返还额度34736元,固定资产1299110.57元。负债类合计126293.97元,其中:其他应付款126293.97元。净资产类合计1249110.57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50000元,资产基金1299110.57元。

(二)财务收支情况

该单位2014财政预算指标1801746.4元,其中:年初安排指标1801746.4元。本年财政补助收入1801746.4元。其中:上年财政欠拨50000元。2014年决算后财政欠单位经费50000元。累计经费拨款数1751746.4

财政核销实际支出1801746.4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746.4(工资福利支出114898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55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204.4),项目支出37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1912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8088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县安全生产管理局能够遵循现行的财经法规,财政收支基本真实。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审计发现,经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列支职工加班补助费29857元。该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的规定。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规定。审计要求该单位全额收缴、冲减当年支出。

四、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县安全生产管理局应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县安全生产监督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盘山县审计局。

 

 

 

                            盘山县审计局

201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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