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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红十字会2014至2016年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27 浏览次数:2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盘锦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4月20日至5月4日,对盘锦市红十字会2014年至2016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盘锦市红十字会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盘锦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盘锦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2003年12月根据盘委办[2003]42号文件,市红十字会从市卫生局划出, 2006年12月,根据盘委发[2006]18文件,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目前编制3名,无内设机构,财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代管。
其主要职责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履行职责,开展备灾救灾、应急救援、人道救助、应急避险救护培训、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造血干细胞及器官(组织)捐献等工作。
(二)财务收支情况
1. 2014年度收支结余情况
(1)收入。账面反映2014年收入总额838700元,其中:行政运行258700元,一般行政管理28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00000元,红十字彩票公益200000元。
(2)支出。账面反映2014年支出总额7387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49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6207元。
2.2015年度收支结余情况
(1)收入。账面反映至2015年收入总额1059500元,其中:行政运行280600元,一般行政管理280000元,红十字彩票公益450000元,其他红十字会事业48900元。
(2)支出。账面反映2015年支出总额10595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739.8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3219.1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541元。
3.2016年度收支结余情况
(1)收入。账面反映至2016年收入总额896640元,其中:行政运行302340元,一般行政管理280000元,红十字彩票公益300000元,其他红十字会事业14300元。
(2)支出。账面反映2016年支出总额89664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2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405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29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盘锦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会计核算基本真实,能够准确反映2014年至2016年的财务状况,基本遵守了国家现行财经法规。



盘锦市审计局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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